邓绍基│杜诗别解五题
编者按:本文发表于《杜甫研究学刊》1983年第1期,总第5期。
邓绍基(1933-2013),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。
《崔氏东山草堂》
杜甫《崔氏东山草堂》诗:“爱汝玉山草堂静,高秋爽气相鲜新。有时自发钟磐响,落日更见渔樵人。盘剥白鸦谷口栗,饭煮青泥坊底芹。何为西庄王给事,柴门空闭锁松筠”。
《杜臆》云:“落句忽及王给事,横出一枝,又是一格”。王给事即王维。诗人缘何“横出一枝”?吴若本有注云:“王维时被张通儒禁在京城东山北寺,有所叹息,故云”。郭知达九家注本也有此注,惟缺“京城”二字。观此注之语气,是说杜甫作此诗时,王维被安禄山部将张通儒禁在东山的一所寺院内。那末这诗当作于安禄山军队占领两京,杜甫被陷长安时。这条注文向被视为杜甫原注。赵次公就说:“落句及王摩诘者,盖辋谷在蓝田县,谓之西庄,则在崔氏草堂之西也。《唐书·郑虔传》:“安禄山反,遣张通儒劫百官置东都云云,后贼平,与张通、王维并囚宣阳里。而《王维传》止云贼平皆下狱。则今公诗注所谓禁在东山北寺者,初劫置时也。至囚宣阳里,下狱时也。此诗追言天宝十四载十二月安禄山陷东京事。”赵氏“追言天宝十四载十二月”云云,使人难以索解,因其时长安尚未沦陷,安禄山叛军还未过潼关,王维不可能被禁。洛阳虽已沦陷,惟还未发生“劫百官置东都”事。
杜诗这条注文颇重要,首先涉及王维被禁地点,其次关到这诗写作年代。
按王维诗有《菩提寺禁,裴迪来相看,说逆贼等凝碧池上作音乐,供奉人等举声,便一时泪下,私成口号,诵示裴迪》,又有《菩提寺禁,口号又示裴迪》这“凝碧池”在何处?前人有不同说法。王琦为《王右丞集笺注》所写序文云:“据《雍录》、《长安志》二书,皆以凝碧池在西京。胡三省作《通鉴》音注,谓遍检诸书,禄山反后未尝至长安,以新史禄山入长安为误。而指其所宴之凝碧池为在洛阳者,引《唐六典》以为证。书之未易考核若此。”如果认为凝碧池在洛阳,那末也就发生菩提寺是否也在洛阳的问题。惟《王右丞集笺注》的作者赵殿成还是持西京说,他的《右丞年谱》天宝十五载下明文记云:“(王维)是为给事中,扈从不及,为贼所获,服药称瘖。拘于菩提寺。送至洛阳。”赵氏注“凝碧池”时据《唐禁苑图》云:“凝碧池,在西内苑,重元门之北,飞龙院之南。”按唐时长安宫城之北门为定武门,由此入西苑,西苑之北门为重元门,由此入禁苑,所以说重元门之北为西内苑。可知赵氏认为王维诗所写“凝碧池”在西京。赵氏注“菩提寺”时引了三项材料,其中《贾氏谈录》所记王维被拘菩提寺之经藏院虽言之凿凿,但不详寺之所在,其他两项材料则有明白记载,《长安志》记“平康坊南门之东有菩提寺”,《唐昭陵图》记“菩提寺在麻池之下,与香积寺近。”前者在长安城,后者在醴泉县,都与洛阳无关。按常情推测,王维被拘之处,当不致远至昭陵一带,应以《长安志》所记“平康坊南门之东”的菩提寺为可信。惟平康坊南门之东为东市,杜诗注文却云“京城东山北寺”,疑“东山”为“东市”之误。这首杜诗中写到“高秋爽气相鲜新”,历来注家都认为它和另一首《九日蓝田崔氏庄》为同时作,写于九月。早期的注家认为是至德元年九月。如果这诗作于诗人“没贼时”即身陷长安时期,也只能是至德元年秋天,因上一年秋,长安还未沦陷,次年秋天诗人已到凤翔。
宋代注家中,黄鹤不信这注文,不信杜甫这诗作于至德元年。他认为,当时杜甫身陷长安,不可能“远至蓝田”,还认为彼时“两宫奔窜”,四海惊扰,“岂有兴来尽欢之理乎”!于是他断为乾元元年作,其时杜甫已贬官华州。嗣后,明代的张綖等人也持黄鹤说。清代的顾宸嫌黄说推测成份过多,他举出王维有蓝田别墅是在“晚年”,证杜甫此诗应作于肃宗返京,王维复官给事中后的乾元元年。顾氏这番考定,论据有误,因王维有辋川别业是在安乱之前(参见陈贻焮 《唐诗论丛》中《王维生平事迹初探》一文)。清代的另外几位著名注家如朱鹤龄、仇兆鳌、浦起龙、杨伦也都认为杜甫此诗作于乾元元年秋天,于是几成定论。仇氏《杜诗详注》甚至轻率地删却诗中注文,实属武断。
认为《崔氏东山草堂》诗作于乾元元年的注家既然不信此诗注文,就把诗中“何为西庄王给事,柴门空闭锁松筠”两句解为是杜甫在讽王维,甚至说是诗人“怪叹”王维不能抛开名利而归隐,还有说杜甫此诗是“招隐”诗,这就过于深文周纳了。总之,《崔氏东山草堂》诗作于乾元元年说的根据未必充分,作于至德元年说还难以推倒。
附带说一个问题。钱笺吴若本将《崔氏东山草堂》诗编入卷九,这诗前一首为《九日蓝田崔氏庄》,题下有注:“自此已后诗十三首,没贼时作”。实际上后面只有九首,即《九日蓝田》、《崔氏东山草堂》、《对雪》、《月夜》、《遣兴》、《元月寄韦氏妹》、《春望》、《忆幼子》和《一百五日对月》。到这第九首,九卷终了。第十卷第一首为《喜达行在》,已不是“没贼时作”了。这是钱氏的注文吗?还是吴若本原有的注文?我认为应当是吴本的注文,而且早在吴若本前,就有这注文。“自此已后诗十三首”,本应有《大云寺赞公房四首》。有人以为这《大云寺》诗为排律,有人却又以为是古诗。前者就把它和以上九首近体编在一起,后者却又把它编入古体。吴若本就把它列入卷一,和《悲陈陶》、《悲青坂》、《哀江头》、《哀王孙》等古体编在一起,重作编排后,漏删卷九《九日蓝田》题下注文,也未把“以下十三首”改作“以下九首”。更为奇怪的是九家注本把《大云寺赞公房四首》分割开来,前二首编入卷二古体诗,也和《哀江头》等列在一起,后二首却又编入卷十九近体诗内,在它之前正好是上述九首诗。这也可见出吴若本保存《九日蓝田》诗注文中“十三首”云云的来由。这说明早期杜集版本的复杂情况,也说明钱谦益笺注所据吴若本确为一种宋本,怀疑甚至否定吴若本的存在是一种轻率的态度。
《入奏行》
杜甫《入奏行赠西山检察使窦侍御》,诸本编次都入宝应元年。仇兆鳌把此诗段为三截,起段描写窦“忠义骨鲠”颇富特色:“窦侍御,骥之子,凤子雏,年未三十忠义俱,骨鲠绝代无。炯如一段清冰出万壑,置在迎风露寒之玉壶。蔗浆归厨金碗冻,洗涤烦热足以宁君躯。政用疏通合典则,戚联豪贵耽文儒”。王嗣奭很欣赏这起段,以为如雷轰电闪,风雨骤至。大抵注家因这诗中的“纵横长短错综”的句法,称为杜诗的变体,有人说是“开卢同、刘义一种诗派”,也有人惋惜杜甫“失其故步”,却去效李白所长的诗体。这都是各执一端的批评。
这诗以“清冰”“玉壶”云云喻窦侍御,本由“忠义”“骨鲠”而来,杨伦说,“想窦侍御以清望称于时”,较符诗意。王嗣奭说窦“必清心冷面人,然后敢直言”,稍嫌引申太过。仇兆鳌说诗中用“玉壶”“清冰”“金碗”“蔗浆”,是因为“窦行盖在夏时,故借喻及此”,却就附会。这诗后段有“江花未落还成都”句,仇氏为了维护“行在夏时”说,就把“江花”释作荷花,“江花未落,仲夏去而初秋回也”。施鸿保在《读杜诗说》中曾批评仇氏,他指出杜诗用“江花”并不专指荷花。
关于《入奏行》的写作年代,宋代黄鹤定为宝应元年成都作,仇兆鳌采用黄说。浦起龙则认为应是宝应元年秋冬作于梓州。浦氏把诗中“省郎京尹必俯拾”解为杜甫祝窦“增秩来镇”,他说:“京尹,即谓成都尹,成都时号南京,祝其增秩来镇也。旧解京尹含糊,便与下文不粘”,他还说:“窦奉命检察剑南军务,事竣还朝,公赠以此诗,当是严武召还后作。若严在,公必不以镇蜀祝窦也。公时在梓州,窦北归而相值耳。‘旧编失之”。浦氏颇为他的这一发现而得意,但诗中写“江花未落还成都,肯访浣花老翁无,为君酤酒满眼酤,与奴白饭马青芻”,分明是诗人在成都写这送行诗的口气,浦氏于是曲解作:“江花未落,期以来春莅蜀,就访浣花。窦来则可以还归草堂,相访处不复在梓也”。浦氏似乎忘了,严武离成都不久,徐知道即作乱,兵阻严武,九月尚未能出巴,这时成都大乱,杜甫连自己能否回浣花溪都无把握,他在《相从行赠严二别驾》诗中写道:“我行入东川,十步一回首;成都乱罢气萧索,浣花草堂亦何有!”而同时竟在送窦诗中表达“窦来则可以还归草堂,相访处不复在梓也”的意思,实与当时情况难合。
还有,浦氏似乎不知道“省郎京尹必俯拾”之类祝人增秩的话,既要符合对方身份,也要夸大几分。而且,分明是“省郎京尹”,他却只抓住“京尹”大做文章。
此外,他把“京尹”解作“成都尹”,说是“成都时号南京”。殊不知,自至德二年以蜀郡为南京,凤翔为西京,西京为中京后,屡有变化。上元元年九月置南都于荆州,即江陵,上元二年九月又停京兆、河南、太原、凤翔四京及江陵南都之号,宝应元年,又恢复京兆为上都、河南为东都、凤翔为西都、江陵为南都、太原为北都。因此,能否把成都尹称作“京尹”,是大成问题的。
这诗中称窦侍御为“西山检察使”,黄鹤考新旧《唐书》和《唐会要》,无检察使官职,但又说查《欧阳詹集》有《送韦检察》诗,因疑两史失书。浦起龙认为检察使非常设官,属特命检察一类。从诗中描写,窦侍御奉使入蜀,为“中使”身份,似无疑问。诗中写道:“兵革未息人未苏,天子亦念西南隅;吐番恁陵气颇粗,窦氏检察应时须”。又写道:“八州刺史思一战,三城守边却可图,此行入奏计未小,密奉圣旨恩宜殊"。看来当时蜀中高级官员对防御吐蕃侵犯,提出了不同主张,这从高适的《西山三城置戍论》,可见端倪。窦入奏,当是为了供朝廷中作最后决策,所以诗中说是“此行入奏计未小”。
钱谦益和朱鹤龄都据《唐会要》记有剑南西山运粮使、检校户部员外郎,并结合诗中“运粮绳桥壮士喜”句,以为“西山检校使’即检校户部员外郎,窦以侍御出任。此可备一说。
窦侍御名字,旧注均无考。如果钱、朱说法能成立,使人想到窦蒙的弟弟窦臮,窦蒙在肃宗时为试国子司业,兼太原县令。他有《题弟臮述书赋后》诗,诗有序:“臮官检校户部员外郎。富词藻,精草隶。尝制述书赋,论书家,起史籀迄唐至德一百九十八人;并及署证、印记、征求,保玩等事,总七千六百四十言。臮亡,蒙题赋云”。窦臮是一位书法家和书法研究者,《述书赋》为著名作品,其中称道王维云:“时兴入神,画笔雄精。李将军世称高绝,渊微已过,薛少保时许美润,合极不如”。可见其文笔之一班。窦蒙诗云:
受命别家乡,思归每断肠。季江留被在,子敬与琴亡。吾弟当平昔,才名荷宠光。作诗通《小雅》,献赋掩《长杨》。流转三千里,悲啼百万行。庭前紫荆树,何日再芬芳。
从诗中“受命别家乡”“才名荷宠光”“流转三千里”等句看,同杜诗所写尚能符合。此外,从“季江留被在”句,可知窦臮为幼弟,《后汉书·姜肱传》记姜肱与弟仲海、季江同被而卧,甚相亲爱。窦诗此处正是用这典故。
《赤甲》
杜甫大历二年夔州诗《赤甲》是写迁居赤甲时的即事之作,或者也可说是“闲适”诗。诗云;“卜居赤甲迁居新,两见巫山楚水春。炙背可以献天子,美芹由来知野人。荆州郑薛寄诗近,蜀客郄岑非我邻。笑接郎中评事饮,病从深酌道吾真。”朱瀚批评这诗“重复无法”,“筋脉不收”、“中联厄塞”、“岂律诗可著”云云。朱氏并非指责杜甫,而是怀疑这诗非杜作。杜诗辨伪,朱氏最感兴趣,却也有片面性,几乎凡是杜甫的随口吟成,信手写来,并不讲究遣词造句的律诗,朱氏都要怀疑一番。这显然不合实际。任何一个大诗人,诗作众多,总会有些平庸之作,一味从这方面着眼来“辩伪”,是会失之于偏的。
《赤甲》第三联:“荆州郑薛寄诗近,蜀客郄岑非我邻”。注家都要猜测这四人是谁,赵次公说郑为郑审,岑为岑参,“其二人不敢妄考”。黄鹤猜郑为郑审,薛为薛据,此时他们都在江陵即荆州,岑为岑参,郄为郄昂,他们都在蜀中。前面三人都是杜甫的朋友,即使仅读杜诗,也可知道。但郄昂在杜集中从未出现过,而且这《赤甲》诗中只提到他的姓,那末是否是郄昂呢?朱鹤龄引《文苑英华》所收苻载《志杨鸥墓》,墓志中说永泰年间,杜鸿渐曾奏授杨鸥犀浦县令。并说杜甫、岑参和郄昂都曾为杨鸥的“僚友”,“闻公殒落,失声咨嗟”。同时钱注也引这墓志。仇兆鳌据朱注引文说:“则郄为郄昂无疑”。杨伦引《巴州碑》,“郄昂有《陪严使君武暮春五言二首》在南龛,诗甚典丽,”杨伦推论说:“当亦公(指杜甫)之故旧也”。
杨伦是从严武同杜、郄的关系来推测杜、郄为“故旧”的。朱鹤龄、钱谦益引苻载所撰杨鸥墓志中“僚友”云云,则有点含混不清。
按杨伦《杜诗镜铨》刻于乾隆五十六年,杨氏可能未见初刻于乾隆二十三年的王琦注《李太白全集》。王琦注李白《送郄昂谪巴中》诗时曾引羊士谔《乾元初年黄门自京兆少尹贬巴州刺史》诗,还引李华《杨骑曹集序》,考证郄昂和严武的关系。惟王琦本作郗昂,《全唐诗》李白此诗诗题作郄昂,当即一人。据黄伯思《法贴刊误》,郄和郗本为两姓,即所谓“姓原既异,音读迥异”,但“后世因俗书相乱,郗、郄二姓遂不复辨”。
王琦所引李华《杨骑曹集序》,为历来考唐诗作家的重要文献,见《全唐文》卷三一五,杨骑曹即杨极。李序中说到孙逖为考功员外郎时,“精试群才,君(指杨极)以南阳张茂之、京兆杜鸿渐、瑯玡颜真卿、兰陵肖颖士、河东柳芳、天水赵骅、顿丘李琚、赵郡李粤、李颀、南阳张阶、常山阎防、范阳张南容、高平郄昂等连年高第,华亦与焉。”据《旧唐书·孙逖传》和《唐语林》卷八,知孙于开元二十二、二十三年连续为主司。郄昂当在这两年内及第。从以上那个名单,可知孙逖这位“座主”真可算是“精试群才”了。
王琦引羊士谔诗不是全题,大概嫌其太长。为清眉目,今据《全唐诗》,断句引录如下:《乾元初,严黄门自京兆少尹贬牧巴郡。以长才英气,固多暇日,每游郡之东山。山侧精舍,有盘石细泉,疏为浮杯之胜。苔深树老,苍然遗躅。士谔谬因出守,得继兹赏,乃赋诗十四韵,刻于石壁》。诗中第十六句“桃李想华簪”句下有注文:“时郄詹事昂自拾遗贬清化尉,黄门年三十余,且为府主,与郄意气友善,赋诗高会,文字犹存”。文中所说清化,乃巴州属县,唐之巴州清化郡属山南西道。
羊士谔另一首涉及郄昂的诗未被王琦引用,题作《题郡南山光福寺。寺即严黄门所置,时自给事中,京兆少尹出守,年三十,性乐山水,故老云(严)每旬数至。复分阃西川。州门有去思碑,即郄拾遗之词也》。今按严武有《题巴州光福寺楠木》诗,见《全唐诗》卷二百六十一。
从羊土谔诗,知郄昂曾任拾遗。郄于何时被贬往巴州任清化尉,难以考定,王琦《李太白年谱》断为乾元元年:“是年六月,京兆少尹严武贬巴州刺史,时郄昂亦自拾遗贬清化尉,二人意气友善,时赋诗高会。公(指李白)有《送郄昂谪巴州》诗,亦是此时所作”。乾元元年,李白正贬夜郎途中,送郄诗中云:“予若洞庭叶,随波送逐臣,思归未可得,书此谢情人”。似是寄诗奉送,两人并不在同地。
郄昂既为拾遗贬官,那末,杜甫和郄昂曾同为朝官,也即所谓“两省僚友”。从《赤甲》诗中“蜀客郄岑”云云,似可推知郄昂自贬清化尉后,一直在蜀中。
《存殁口号二首》
席谦不见近弹棋,毕曜仍传旧小诗。玉局他年无限笑,白杨今日几人悲。郑公粉绘随长夜,曹霸丹青已白头。天下何曾有山水,人间不解重骅骝。
诗为佳作,自成一体。前代注家多有争论。洪迈以为每篇写一存者一殁者,即席谦、曹霸存,毕曜、郑虔殁。在洪之前,黄庭坚也持这看法,因他的《荆江亭即事》绝句其一写陈无己、秦少游,也是写一存(陈)一殁(秦)。黄庭坚学杜,是人所共知的。但赵次公看法不同,他以为杜甫写此诗时,四人中只曹霸犹存。以后清人吴见思等又以为虽然两诗都写一存一殁,但同洪迈的解释稍有不同,说是第一首应是写席殁毕存。仇兆鳌和杨伦维护洪迈说。浦起龙又提出异说,认为诗中所写四人都已去世。总之,聚讼纷云,莫衷一是。
浦说碰上一个难题,因诗中明言“曹霸丹青已白头”。浦氏作解云;“今按两诗,只次篇‘已白头’句,疑曹尚存。然此句亦追忆广德二年成都相遇时语耳……其时赠曹《丹青引》云:途穷反遭俗眼白。盖亦老而漂泊者也。郑即以是年殁于台州,公有《哭郑司户》诗,与《丹青引》同时作。故知此诗所云,盖谓郑公长夜之时,正曹霸白头之日。今则‘山水’‘骅骝’,俱留名迹而已,均为殁后语无疑”。乍看浦说,似觉新奇。但细按杜诗用“存殁”一语,有时是作为偏义复词用,存殁即殁。如《八哀诗》:“百年见存殁,牢落吾安放”,《遣怀》诗:“吾衰将焉托,存殁再呜呼”,《哭台州郑司户》:“存亡不重见,丧乱独前途”。所以浦氏之解似乎也可备一说。
如果按照浦说,也会遇到困难,席谦是道士,诗中“玉局他年无限笑”,应是说他将来能够得道成仙。据《寰宇记》:成都城南有玉局坛,是张道陵得道成仙的所在。如果诗人写诗时席谦已亡,“他年”云云,就难索解了。或谓“玉局”指棋局,《搜神记》记南谷山中有“白玉棋局”,此说也可通。席谦善弹棋,诗人写他“他年”成为神仙后,依然坐对“白玉棋局”,也是顺理成章的。但既然是他年成仙,说明席谦当时还未“成仙”。总之,“玉局他年”句,无论是用张道陵事,还是用《搜神记》典,都很难解作席谦已亡。我认为,洪迈的理解比较符合诗意。仇兆鳖发挥洪说,颇有精当处,今引录于下:“近不见,言人存地隔,旧仍传,言诗在人亡。席尚存,故望其玉局降仙。毕已殁,故伤其白杨拱墓。两句分顶,下章亦然。”但仇氏在另一处注文中排斥“玉局”可指“白玉棋局”,认为不可通,却失之武断。
这诗第一首“毕曜仍传旧小诗”下有“原注”:“毕曜善为小诗”。郭知达本“毕曜善为小诗”注下多出四个字:“见五台集”。且不论这条注是否确系诗人自注,“玉台集”云云,可见出所谓“小诗”说的端倪。我曾觉得郭本多出的这四个字颇怪,因《玉台集》即《玉台新咏》,纵然在流传过程中“为俗子矫乱,又妄增诗二百首”,但似不可能增入毕曜的诗。且据清人说法,这妄增是明人所为,宋刻本尚无此现象,从现传的《续玉台新詠》看,并无毕曜诗。因此我怀疑郭本注文中《玉台集》云云,可能是指唐代李康成所编的《玉台后集》,李康成与杜甫同时,与刘长卿有交往。这《玉台后集》中就可能收有毕曜的诗。从《全唐诗》所收的毕曜的三首诗看,其中《情人玉清歌》《古意》两首也近似“玉台体”。
仇兆鳌认为杜甫说毕曜传“小诗”是一种“直笔”,意为贬词。我想,诗人感慨“毕曜仍传旧小诗”,与其说是对毕的不敬,还不如认为主要是对李康成这样的诗人和选家的不满。
“白杨今日几人悲”,也是就毕曜而发的感慨。赵次公说:“末句言几人为之悲,特有我而已”,未见妥贴。按毕曜于乾元二年任监察御史,杜甫当年写有《秦州见敕目薛三据授司议郎毕四曜除监察》诗。毕曜后来被贬,钱起有《送毕侍御谪居》诗,诗中极为毕曜鸣冤,还把毕比作屈原见谗:“沧浪之水见心清,楚客辞天泪满缨”。钱起又有《宿毕侍御宅》,诗云:“明发南昌去,回看御史聪”,似毕被贬江西。但《旧唐书·酷吏传》记毕曜流贬黔中。钱起又有《再得毕侍御书闻巴中卧疾》,是毕谪居后又移巴中。钱诗写作年代已难详考,傅璇琮《钱起考》推断毕之贬谪在760—762年之间,也即上元元年到宝应元年之间。杜甫《存殁口号》,注家或认为云安诗,或认为夔州诗,但都定为大历元年作。那么,毕曜当卒于大历元年之前,或者竟是卒于巴中,也未可知。毕曜既为“酷吏”被流贬,大概当时人多非议,所以杜甫感慨说是“今日几人悲”。
《所思》
杜甫成都诗中题为《所思》的计有两首,用先韵的一首忆怀郑虔;押灰韵的一首思念崔漪。后者首句“苦忆荆州醉司马”下有原注:“崔吏部漪”。仇本引述《唐书·杜鸿渐传》,大意谓安禄山乱后,玄宗入蜀,太子(李亨)至平凉,杜鸿渐和崔漪“定议兴复”。仇本还引蔡梦弼注:崔漪,盖自吏部而谪荆州司马也。观蔡氏语气,只是从本诗“崔吏部”“醉司马”推论而言,并未深考。自仇本以后,《读杜心解》和《杜诗镜铨》依然引述蔡梦弼话。其实崔漪任“吏部”,《旧唐书》和《资治通鉴》中都有明文记载。蔡梦弼为南宋人,《旧唐书》成于五代,蔡氏懒于查书,他注杜时还喜欢抄袭,后人对他毁誉不一,总的是毁多誉少,更有诋为“恬不知耻”的。按《旧唐书·肃宗纪》载李亨于灵武接位后,大封群臣,“朔方节度判官崔漪为吏部郎中,并知中书舍人”。这是至德元年事。在这之前,当李亨由马嵬北行,经奉天、新平、彭原到平凉后,当时朔方留后杜鸿渐,六城水陆运使魏少游和节度判官崔漪等商议迎李亨到灵武,魏少游负责修葺次舍,杜、崔则到平凉迎接李亨。李亨即位,是为肃宗,崔漪增秩,也为必然。
崔漪何时被谪,难以考实。贾至有《巴陵早秋寄荆州崔司马吏部阎功曹舍人》诗,诗题表明,崔从吏部谪司马,阎由舍人贬功曹。诗的一、二句云:“谪居潇湘渚,再见洞庭秋”,说明此诗作于贾至到巴陵后的第二年。关于贾至贬官,新旧《唐书》贾至传记载不很详细,宋代吴缜《新唐书纠谬》和清代钱谦益杜笺分别有所考订。吴缜考贾至在至德、乾元之际贬岳州。王琦注《李白集》卷十五也说贾至谪岳州是在至德中。近年发表的傅璇琮《贾至考》排比各项材料,综合各家说法,指出贾至由汝州刺史再贬岳州司马是在乾元二年秋。根据傅说,贾至这首寄崔司马诗当作于次年即—上元元年秋。诗中写道:“故人西掖寮,同扈岐阳蒐;差池尽三黜,蹭蹬各南州”。前二句回顾彼此同僚,后二句说大家都被贬,《论语·微子》:“柳下惠为士师,三黜”。
“差池”犹言参差,指前后相距不远。杜甫乾元元年有《送贾阁老出汝州》诗,说明贾至由中书舍人出守是在乾元元年春。接着是房琯、严武被贬。杜甫也于同年六月贬华州司功参军。杜甫后来在《寄岳州贾司马巴州严八使君》诗中写道:“秉钧方咫尺,鎩翮再联翩”。这“鎩翮”句同贾至寄崔、阎诗中的“差池”句为同一意思,都是先后被贬意。所以从贾至被贬年代或可测知崔漪被谪也在乾元初。附注:李白有《留别贾舍人至二首》,其二云:“君为长沙客,我独之夜郎;劝此一杯酒,岂惟道路长”,王琦断为乾元二年春作,时李白流夜郎,尚未遇赦,诗中又有“西登岳阳楼”句,似贾至于乾元二年春已在岳州.但王琦又疑这诗非李白作,因诗中“徘徊苍梧野,十见罗浮秋”,同李、贾行踪俱不合,王琦说:“贾之谪在岳阳,去罗浮甚远,而太白行迹亦未尝至广、惠间,何云‘徘徊苍梧野,十见罗浮秋’耶?又太白旅寓岳州,约计只一、二年,而贾之谪在至德中,召还故官在宝应初,约计首尾亦不至十年之久。所云‘十见’,更指何人耶?恐是他人之作,而误入集中者,否则笔字之讹欤?”王氏说贾至之谪在“至德中”,断乎不可信,惟他对李白此诗所提种种疑问,却至今还不见有人作出合理的解释。贾氏有《初至巴陵与李十二白裴九同泛洞庭湖三首》,诗中有“枫岸纷纷落叶多,洞庭秋水晚来波”句,是为秋日作。如果贾至于春天已到岳州,“初至”云云,殊不契合。除非《初至》诗写于乾元元年秋日,方能相符,但《新唐书·肃宗纪》记载乾元二年三月,九节度之师溃于滏水,“东京留守崔园、河南尹苏震、汝州刺史贾至奔于襄、邓”,说明乾元二年春,贾至尚为汝州刺史。总之,综合考察有关材料,还是以傅璇琮说贾至乾元二年秋贬岳州司马为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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